副局长强占800平米屋顶花园十年?当事人:不属实,房产是儿子所有

作者:小编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11-09 16:35:28    浏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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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8日,站在四楼阳台上,看着眼前近千平米的屋顶花园,赖先生很是无奈。 十年前,赖先生购买此处房产时,合同里明确他是四楼984平米的屋顶花园使用者,闲置房屋多年的他准备装修房屋时才发现,花园已被隔壁楼栋业主占用,自家阳台旁也被安装了一排铁栅栏。 “多次协商无果,对方称自己是税务局副局长家,并不愿意搬走。”赖先生表示,开发商、社区等介入多次参与协商,对方都拒绝搬走。 8日下午,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,赖先生口中的副局长回应,使用屋顶花园的房屋所有人系他儿子,并表示他并不清楚具体情况,希望双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此事。 现 场 800平米屋顶花园种上绿植和蔬菜 赖先生所购买的房屋位于遂宁河东新区东城一品小区,2013年3月,他贷款购买了小区A区4楼一处房产,选择这里,也是为了近1000平米的屋顶花园。 “当时房价1500元每平米左右,我是给了2400多元每平米买的这个房子,就是因为屋顶花园够大。”11月8日下午,赖先生在阳台上讲诉着自己的经历,他身旁一排超过1.5米高的铁栅栏,将他和原本属于他使用的屋顶花园隔离开来。“购房后闲置近9年,2022年开始装修时,发现屋顶花园超过800平面积,被隔壁楼栋业主强占。” 赖先生提供的购房借款合同上,附着一张房屋面积平面图,图上显示他所购买的2号K型房屋,拥有屋顶花园分为两块,面积约为984.77(689.87+294.9)平方米,盖有开发商公司鲜章。 针对此事,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楼盘开发商,四川省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闫姓负责人,他证实了赖先生的说法。 “屋顶花园不是公摊面积,业主仅有使用权,这个使用权是唯一的,合同上都会明确标注花园使用面积以及实际使用人,同一处花园不会交由其他业主使用。”闫先生称,在规划以及后期售房过程中,都是经过勘测和调配的,根据赖先生提供的合同,可以证明本处花园仅属于他个人使用,其他业主无权使用。 闫先生表示,他们也曾参与调解,但对方并不同意,“建议赖先生走司法诉讼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” 除了开发商,赖先生也曾到当地社区、住建局、城管局等寻求帮助,但都未能如愿。“我们多次参与处置此事,但这户业主就是不接受调解,也没有更多的执法手段和权力来处理,打官司最有效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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